关于7月1日之后海外人士在维州购房3%附加印花税的正确解读

July 4, 2015
维州政府于2015年7月1日起对在维州购房的海外人士加征3%的印花税。这部分附加印花税将怎样计算?

关于该项政策,有许多充满歧义的报道。寰宇置业通过与合作律师确认,得到关于3%附加印花税最正确的解读。

如果您是海外人士,从2015年7月1日起,还要多缴3%的附加税。这个附加税适用于2015年7月1日以后签署并且并交割的各类购房合同、交易及协议。

并且,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,3%附加税均指合同上的买价的3%

 

举例
如果您在2015年6月30日签署购房合同,但是在2015年9月30日交割,则不需要缴纳3%的附加税

如果您在2015年7月1日后以转楼花(Nomination)的方式购买了住宅房产,也需要缴纳3%的附加税。在这种情况下,即使原购房合同是在2015年7月1日以前签署的,您也需要缴纳3%的附加税(因为您是在7月1日之后从上一个买家手中以转楼花方式买到的)。

 

计算
对于3%的附加税,海外购房者不能享受税费折扣和税率折扣。

例如,一个海外自然人在2015年7月1日之后购买了房价为$50万的期房(楼花)作为投资,他可以享受购置期房所能享受的印花税折扣。但是由于他是海外人士,还应另外以房价$50万为基础缴纳3%的附加税。

计算演练(打比方)
合同上的买价:$500,000

应纳税的房值:$200,000

应缴纳印花税(以$200,000为基础):$7,070

海外人士附加税(以$500,000为基础):$15,000($500,000×3%)

海外购房者共计须缴纳:$22,070

 

“海外人士”的标准定义
所谓海外人士,是指海外的自然人,海外公司或者海外信托的受托人。

不是澳洲公民或者永久居民,或不是持有444签证的新西兰公民。

如果您是一家成立于海外的公司,或者一家成立于澳洲的公司,但海外人士对公司具有控制权,那您就属于海外公司。

如果您是信托的受托人,其中海外人士对信托占有支配权,那您就属于海外信托受托人。

另外一个政策变化是,自2015年7月1日起,所有购房者(无论是澳洲本地还是海外买家)都要填写买家声明《DutiesForm 62-Purchaser Statement》,以便SRO确认购房者的身份,不递交将会罚款。

《买家声明》的内容主要包含:

· 购买方的类型,国籍或签证状态,及相关合同内容

· 外国公司或信托的详细情况

· 房产信息,包括产权证信息、地块号码等